感冒清热颗粒,中成药名,主要功效为疏风散寒、解表清热,适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执行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一部,为医保甲类药品。
感冒清热颗粒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其主要成分包括荆芥穗、薄荷、防风、北柴胡、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地丁草、芦根,辅料有蔗糖、糊精。感冒清热颗粒每袋装12g,使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使用该药品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等。对感冒清热颗粒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感冒清热颗粒入选了《2025年北京冬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2026年4月中旬,感冒清热颗粒作为年销过亿级的OTC非处方药,被纳入《第四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名单》,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至2028年底。
成分
感冒清热颗粒主要成分包括荆芥穗、薄荷、防风、北柴胡、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地丁草、芦根,辅料有蔗糖、糊精。
性状
感冒清热颗粒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医学用途
适应症
感冒清热颗粒适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用法与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制剂与规格
每袋装12g。
主要功效
感冒清热颗粒主要功效为: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风险与禁忌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感冒清热颗粒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口干、皮疹、瘙痒、心悸病、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
禁忌
对感冒清热颗粒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病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当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方法
密封。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相关事件
2026年,感冒清热颗粒入选了《北京冬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
2026年4月中旬,感冒清热颗粒作为年销过亿级的OTC非处方药,被纳入第四批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此次集采首次大规模纳入家庭常备OTC药品,旨在实现全面降价。本轮集采的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至2028年底。
2026年5月22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常规检查中发现云南云河药业有限公司在生产“感冒清热颗粒”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监管部门决定暂停该公司感冒清热颗粒的生产。
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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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2026-06-08
感冒清热颗粒.《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2026-06-11
药品分类与代码查询(感冒清热颗粒).国家医保服务平台.2026-06-11
白云山鼻咽清毒颗粒获国际权威指南收录,中医药治鼻咽癌获认可.红网.2026-06-08
北京冬季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发布,板蓝根颗粒、感冒清热颗粒受推荐.广州日报.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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